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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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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至瑶呆站良久,忽然开始厌恶自己。

他感觉自己失落的又可怜又可笑又可耻,多愁善感的简直像一条失了宠的老狗。他无力的双腿,笨拙的右臂,胸前陈旧的长疤,以及腔子里脆弱的心肺——全部令人厌恶,令人唾弃。他忽然起了冲动,想要从二楼窗口跳出去,然而跳出去也是摔不死的。

老鼠臭虫一样,摔都摔不死,多么令人厌恶。肠胃忽然一阵翻腾,他低头干呕几声,没吐出什么,只是恶心。 虽然只是订婚仪式,可是因为何殿英身份显赫,又是一场“中日联姻”,政治意义极高,所以规模相当的大。青山友美的父亲哥哥都在军中,不能出席,母亲嫂子从哈尔滨乘坐火车赶了过来,就算是唯二的两位娘家人了。

何殿英往昔的汉奸行径,已经毋庸置疑;所以如今看到这场联姻,也无人惊讶质疑,无非是有人道喜、有人唾弃罢了。

仪式举行那晚,余至瑶应了友人邀请,前去渤海大楼参加商界酒会。马维元一路随行,充当跟班。酒会之中男女皆有,一派旖旎雅致。余至瑶端着一杯香槟,脸上浮着一点流光似的笑意,对待旁人也是说说笑笑;然而杯中香槟微微颤动,是他的手再抖。

如此过了片刻,他觉出了一种温暖的眩晕。眼前视野有些摇晃,像杯中的香槟要泼泼洒洒。小小酒会,没有趁乱离去的机会,所以他带着马维元上了电梯,想要去楼顶天台吹吹夜风。

站在全天津卫最高的大楼上,余至瑶端着酒杯俯视下去,看到了整个世界的灯火。

最遥远处的夜空中,忽然绽开了一朵硕大无朋的烟花。余至瑶望着灿烂烟花缓慢凋零,直到天空重归黑暗了,他才自言自语似的轻声问道:“这是哪里在办庆典?排场不小。”

后方的马维元出声答道:“二爷,这应该是何老板的订婚晚宴。”

余至瑶怔了一下,随即微笑点头:“对啊,那是日租界的方向。”

烟花在天边一朵接一朵的盛开,没有声音,只有颜色,宛如一幅缤纷艳丽的默片,上演在无边黑暗的背景布上。余至瑶似笑非笑的闭了闭眼睛,随即对着远方花火举起酒杯。

“恭喜。”他在心中无声的说。

然后他仰起头来,把杯中香槟一饮而尽。

余至瑶在酒会上多喝了几杯,回家之后就有些醉。哑巴从马维元手中接管了他,伺候他洗漱更衣。他不言不动的随人摆布着,及至最后上了大床,哑巴想要扶他躺下,他却是坚持坐起,不肯睡觉。

哑巴不勉强他,站到床边把他揽到身前。他的一切,许多的事,别人都不明了,只有哑巴知道。而他沉沉的垂下头去,只是长长叹出一声。

有些心事,关于爱情,关于欲望,是对哑巴也说不出口的。即便能说出口,也不知从何说起。自己都是糊涂的,又怎能得到清楚结果?

订婚仪式结束之后,何殿英依旧是很忙。

他首先是带着岳母和嫂子逛了天津,然后再把她们送上开往东北的火车。友美虽然在身份上还只是未婚妻,但是已然心满意足,一定要留下来照顾心爱的小白脸未婚夫。她并不是富贵人家的大小姐,什么活计都会一点。欢天喜地的担起主妇责任,她凭着一己之力,很快便把日子过了起来。

有人经营的家庭,气氛自然发生变化。何殿英每天大模大样的回了家,进门就有人迎上来嘘寒问暖。友美把他当成老爷子一样尊敬;又把他当成小孩子一样爱护。他伸着两条腿坐在榻榻米上抽烟,袜子前端破了个洞,脚趾头露了出来。友美见了,捧着他的脚就扒了袜子。

第二天早上,袜子补好了也洗好了,两只叠在一起摆在床尾。何殿英已经许多年都没穿过补过的袜子了,这时拿起一只看着细密针脚,倒是觉出了一种新奇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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