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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烨昨日就已派了小队人马先去庸国打探韩凌的消息,而自己则根据报回来的消息对行军路线做适时调整,因为是临时出发,他并未有万全准备,一切只能随机应变。他驾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除了身边刚认识的宋武将军,其他人,他一概没见过,所以,他只能一边走,一边观察每个列队走在前面的人,试图从他们一些细微的表情变化中,探索出其性格如何,能耐如何,以便之后发号施令。
韩凌军溃败之地乃仇城,经过三军交战,此地应已一片狼藉,就算尚有兵士守城,但想必也已筋疲力竭,伤亡无数,所以,仇城必是庸国防守薄弱之处,即便那里的物资可能已经转移,但其有利的战略位置,也值得前去占领。
黎烨和宋武稍微合计,决定暂且先往仇城走,若途中能打听到韩凌的消息,自然再好不过,若不能,他们唯有从仇城开始,一点点探索韩凌的踪迹。
行军的路途总是枯燥乏味的,习惯了觥筹交错、玩乐无度生活的黎烨一时有些难以适应,他心痒难耐,脑中不断浮现出歌舞升平、美酒佳肴的画面,他不断克制,想想黎画,又想想韩凌,试图转移注意力,然越想,就越挂念。黎画还等着与韩凌一起过除夕,看烟火,而自己似乎也有这么一种期盼,除夕之时,能与韩凌和黎画一起,只有这样,才叫团圆。
宋武似看出了黎烨的烦恼,他说道:“陛下是有些不适应吧?当初臣第一次行军,也是感觉枯燥乏味,早上没精神,晚上又睡不着,心情焦虑,不过,过一段时间就好了,现在习惯了,臣反而还喜欢在军营里待着,自在。”
黎烨扭过头,打量了一遍宋武。宋武个头不高,但身形魁梧,一脸络腮胡子配上炯炯有神的双目,就知他定非等闲之辈。他的脸颊处有一道明显的疤痕,从眼角一直蜿蜒到嘴唇,显得尤为狰狞,但偏偏他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亲和的气场,所以看着他,倒也不觉害怕。反正没事做,黎烨便和宋武闲聊了几句,他问:“既然觉得行军无聊,那又为何参军?”
“诶,那不是因为参军有饭吃吗!”宋武摸了摸鼻子,坦诚道:“臣小时就没了亲人,每天以乞讨为生,饥一顿饱一顿,后来有一天遇上朝廷征兵,又听人说军里不愁吃喝,便去应征了,没想到,这一混就混了三十年,还混成了一将军,真是人生如戏啊。”
黎烨点点头,这样的理由不置可否,真正有钱的大户人家,谁舍得把孩子往军营里面送?疼都来不及,会让孩子吃这苦?于是,黎烨又问:“中途就没想过换一换?”
宋武粲然一笑,“习惯了,也就没心情瞎折腾了。”
黎烨顿时觉得,宋武还真是一个随遇而安之人,他扬了扬下巴,又问,“你这疤是哪儿来的?”
宋武下意识摸了摸脸上这道疤,眼中流过一丝悲哀,他说:“陛下,您一定想不到,臣这道疤,并非来自战场,而是来自臣的媳妇。”
“哦?”黎烨来了兴致,一个将领不但要在外行军打战,回家还要斗媳妇?这还真有趣。
宋武低垂脑袋叹了口气,而后缓缓回忆道:“那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臣娶了妻,但因长年在外,不能照看妻儿,她一人带着孩子,过得实在不易,本想等臣立了战功回来,得了官职,就不必天天在外奔波,一家也可团聚。但世事难料,她一妇人独居村镇,又长得貌美如花,难免会被别有用心之人打主意,他们先是小心试探,后来胆子大了,就越发肆无忌惮,有一日竟然直接闯进臣的家里,将臣的妻子……哎,自得手以后,他们完全将臣的妻子视为了青楼女子,有事没事就要去臣的家里坐一坐,行些苟且之事。臣远在他乡,对家里的情况完全不知,直到过年军中放假,可回乡省亲,臣方才得以探望家中妻儿。臣至今记得那日的归家情形,血色残阳蜿蜒至我家房梁,院中房门大开,里面传来一阵嘈杂的斗殴声,臣立马扔下手里的杂货,狂奔进家。然而,一切都晚了,臣看见臣的妻子头发凌乱,衣裳不整,满身是血,瘫坐在地。她双手紧握刀柄,目光涣散,但却没半分恐惧与惊惶,她的面前躺了两具尸体,一具是臣不认识的男子,另一具则是臣的孩子……”说到此处,宋武忍不住有些呜咽,他调整了许久,方才有缓缓道:“臣当时完全方寸大乱,下意识就想夺下妻子手里的刀,但臣万万没想到她竟然早已丧失理智,臣方一靠近,她就挥刀看向臣,她用力极大,即便臣立刻躲闪,脸上也挨了这一刀。臣不知自己妻子究竟发生了什么,就想着要劝,然她看我越走越近,几次威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