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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欢现在深深感觉身边信得过的人太少了,什么事都要亲力亲为。不是下人们做不来,就是不敢交给他们做。如此下去,别说干大事,小事也干不成几件。
上辈子生活在和平年代,都是一家两三口,各过各的小日子,没觉得谁离不开谁,也不用操那么多闲心。穿越到一千五百年前的北魏边塞,突然变成一个大家庭的家主(实际是副家主),肩上的责任无形中大了几十倍。并由此而切实理解了那些单位一把手的难处,吃喝拉撒睡,哪一点想不到都不行。
这个家,名义上的真正的主人就他和娄昭君,但因为他所谓平等思想的沉渣泛起,依附在他俩名下的家仆,现在也生出了少许的主人翁意识,除了没有政治权利,生存权还是能得到保障的。他们也要吃饭穿衣,生儿育女,养家糊口。里里外外一百多口子,都是娄福留下的老班底,天一亮就要开销,少吃一顿就给你拉脸子。
这个新组建的家庭,除了娄三、紫娟、兰草知道姑爷小姐成婚前后的真实情况外,其他人并不清楚其间的曲折。在这些老班底眼里,对娄家人忠诚是一码事,对上门女婿的态度是另一码事。虽然高欢不是赘婿,但和赘婿没啥区别。吃小姐的、住小姐的、花费也是小姐的,名义上是一家之主,实际就是赘婿。所以,他们对高欢的身份内心是鄙夷的,甚至怀疑高欢使了什么卑鄙手段才入赘娄家。这样的人,保不齐羽翼丰满之后,就会霸占三小姐的财产。于是就有人主动担负起替小姐看守家当的重任,真实想法应该是保护自己的饭碗。
之前的那个高欢,不管娄昭君有多么喜欢他,但生活在一起之后,许多不和谐不匹配的阶级差别,常常让他在这个家里有种抬不起头的自卑感。久而久之,便给家里人一种整天拉一张大驴脸,猜不到他心里想什么的孤僻性子。
夏天穿越成为高欢以后,性情变化较大,做事的方法也与以前有了很大不同。特别是给了仆人们从未有过的尊重之后,不仅消弭了彼此的隔阂,同时也让仆人们从内心开始承认高欢的家主地位,娄昭君这位真正的“董事局主席”反倒退居幕后了。
来北魏三个多月,最痛恨的就是时间效率。上辈子厌恶快节奏的城市生活,渴望回归田园,过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散生活,动不动把陶渊明挂在嘴上,彰显自己的忙碌。现在想想,那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无病呻吟。多好啊!想出门游玩,开车、坐高铁、坐飞机,一日千里万里。现在,运输载具主要是牛车,速度慢的让人绝望。即使是单人独马,一天最多能奔行一百公里,再多就要把马跑死了。所谓六百里加急,那是要马歇人不歇换乘的。
家里的这些老班底,高欢是信不过的。有忠诚度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力问题,特别是对外办差的能力。家里就娄三,朋友就是呼延狼,目前只有这两人既可以随便使唤,又值得信任。
经过观察,可以肯定娄黑子是娄家的秘密力量之一,应该负有保护娄昭君和监督自己的双重任务。对于这样的人,高欢认为可以利用,但不能重用。至于社会上的那些朋友,虽说都是莫逆之交,但以自己目前的地位而言,彼此做朋友可以,让别人当属下还不够格。真要张口,也是自取其辱。
“家主家主,您交给奴卑的孔明灯做出来了,要不要看看?”小皮匠锤头风风火火的跑来向高欢报喜。
“真的吗?走,看看去。”高欢说罢,跟着锤头来到后院的作坊。
作坊里,五六个人围着一个皮质的孔明灯做最后的检查。这是高欢交给他们的研究任务之一,用羊皮缝制一个孔明灯。先做一个小点的样品试试,工艺成熟了再做大的。后世的人都知道这是热气球,制作难点是材料的重量和密封性。牛皮太重,麻布透气,羊皮勉强可以,但必须硝制的薄如绢帛,还必须坚韧耐拉。现在,直径两米左右的一个实验型热气球终于完成。
高欢进来时,众人问好闪身,等待家主验收。
老皮匠是小皮匠锤头的阿爷,脾气有些古怪,但做事认真,手艺纯熟,在皮匠一行里算是大师级别。无论什么动物的皮毛,在他手里,绝对能让皮质要啥样就能成为啥样。老头可以将一张皮剥出三张皮的量,诀窍就在硝制过程。娄家女眷身上的裘皮衣裳,质地柔软分量轻,保暖效果却一点不差。仅这一手绝活,就为娄家创造了不少财富。家主每年送礼选用的上好裘皮都出自老皮匠之手。不管是牛皮、马皮、骆驼皮,虎皮、狐皮、旱獭皮,猪皮、羊皮、兔子皮,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