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时人重文轻武,老庄学说和佛学禅理很受文人推崇,但凡是男子,便很少有不爱名马的,只是深浅不同罢了。
元风和立墨各有自己的得意坐骑,邺城中也有不少闺秀喜欢骑马,豢养了许多名贵马匹,还有马球,在贵族圈中也曾风靡一时。
堇衣对马没多少兴趣,也不懂马,但她很容易看得出卫籍座下那匹马当不是凡品,且这马和元风、立墨以及邺城中的公子小姐们圈养的那些马匹也全然不同。
只见它通体黝黑,皮毛犹如最上等的绸缎般细滑发亮,马头昂扬,目光如电,精神奕奕,全身上下只有四蹄雪白,仔细看时,会发现其身上有一些细小伤痕,浑身有种令人战栗的肃穆感。
也许是感受到堇衣一直在打量观察它,这马转过头来瞥了堇衣一眼,又径自转了回去,不知为何,堇衣有种这马似乎刚刚冲她说了一句——“小丫头片子”的奇异感,但堇衣知道她喜欢这匹马,它带给她一种安全感,虽然这想法很荒谬。
“卫大哥,你这匹马叫什么名字呀?”
“它叫绝影,跟了我很久了,”卫籍看着堇衣笑道,“当初它出生的时候还是我母亲给它接生的,当时我就在旁边,后来我爹送我进军营,也是它陪着我一起。”
这时堇衣才恍然过来,绝影和那些娇养的宝马的不同在于,它就像一把出了鞘见过血的宝剑,而之前她在邺城中见过的那些马,则是置物架上装饰华丽的宝石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