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虫,背生双翅头上长着黝黑的吸管。
老板说道:“地蝗虫,一百万两银子。”
卧槽,一百万两。
叶天成惊呆了,一百万两什么概念,在叶家,为了那一千二百两银子,就用黑龙鞭将一个长老活活打死,算起来,叶家的总库存也不超过两万两银子,这尼玛一块封着甲虫的琥珀,连用途都不知道的破玩意,居然要一百万两。
趁火打劫吗?
叶天成来到柜台后,笑眯眯的趴着老板的肩膀,扯着他的胡子说道:“我说老板,你这漫天要价还不如去拦路抢劫算了,老子要是真有一百万两还买你这破玩意干毛啊,早就拿着大把的票子去过我辉煌的人生了,你这未免太黑了。”
老板移开两步,双手插在袖子里,一幅爱理不理的样子,“不买滚蛋。”
“卧槽,你厉害。”
诸葛彩云不屑道:“不就是一百万两银子,这钱本姑娘帮你出了,就当是我送给你的见面礼。”
尼玛,这回真遇到小富婆了。
不过...我是那种不要尊严的人吗?
“送我?送我也不要。”
叶天成心道,老子可是要成为仙王的男人,一百万两银子算个毛啊,欠下人情才是大问题好吧,这地蝗虫既然跟试炼有关系,那把他买下来倒是不错,说不定还真能派上用场。
钱不是问题,关键是没钱啊!
诸葛彩云到是愿意买下来送他,但叶天成自问不是靠女人吃饭的软蛋,总感觉那也太没有骨气了。
想要这东西,就得想办法赚钱。
现在可是在云梦村,这人生地不熟的,要是在十里镇倒还有些赚钱的法子,不过在这里都用不上啊,一百万两可不是个小数目,就算去拦路打劫也不可能赚到那么多钱。
该怎么办那?
叶天成犯起了嘀咕,眉头低沉思索起来。
诸葛彩云脸色不悦:“叶天成,这地蝗虫我都说了送你,你敢拒绝本姑娘的一片好心,活得不耐烦了吧,要是别人我早一鞭子抽死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