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不讨好的事情。”
狗蛋想也不想连声回道,要知道男人可是最忌惮女人说他不行,狗蛋自然要维护李轩的脸面。
“二狗哥?”
扑哧一声,徐筱雅忍不住笑了出来,没想到李轩竟然还有如此可爱的小名,连连刘萌萌都有些忍俊不禁。
“我们乡下担心小孩不好养活大,于是往往取个贱一点儿的名字,这样的命会更硬一些。”
狗蛋的脸上流露出一丝尴尬的神色,然后一本正经地解释,这也是为什么官庄村的那些年轻人的小名都充满了浓厚乡土气息的原因。
“快看,他竟然那样吃鱼!也不怕被鱼刺卡住!”
就在这时,一旁响起了一名女子惊讶的声音。
原来,李轩为了节省时间吃鱼的时候并没有怎么挑刺,而是一手捏着鱼尾巴,一手捏着鱼头,像啃玉米似地顷刻间就把一条鱼啃得只剩下一具骨架,啃下来的鱼肉和里面的小刺被他嚼吧了几下就吞到了肚里。
“李哥吃鱼不吐鱼刺?”
徐筱雅很快也发现了这个问题,惊讶地望向了二狗。
“可能是他消化能力强。”
二狗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形,想了想后给出了一个答案,一个基本上接近正确答案的答案。
李轩可不是傻子,就是消化能力再强也不会傻到把那些鱼肉里大大小小的遇刺吞进肚子里,先别说好不好消化,扎到嗓子里那可就要遭大罪了。
之所以会这样,李轩自然是用混沌之灵在嘴里就把鱼刺给弄成了鱼骨粉,这样的话他就不会受到鱼刺的困扰,反正这种小事儿消耗的混沌之灵微乎其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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