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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拜伦的光芒

在黄袍人临走的时候,他告诉了辛家兄弟他的名字,他是佣兵国一位非常显赫的佣兵贵族后裔,姓蓝山,单名一个潼字,千叮万嘱二人如果有机会去佣兵国,一定去找蓝山潼的佣兵公会。

走在回家的路上,辛敢当和辛冠军轮换数着蓝山潼给他们的龙元,发现足足有两百枚,不禁一阵眉飞色舞。

“我决定了,大哥,这些钱我要用来开一间地府的佣兵公会,自己做会长。”辛敢当兴奋地说。

“等等,那你是要搬出家了?”辛冠军吓了一跳,连忙问道。

“嗯,对啊,我终于明白我真正喜欢做的事情是什么。”辛敢当兴奋地说。

“这么说,你是要提前分家?”辛冠军厉声问道。

“大哥……分家也没什么,大不了我什么都不要,都给你,我只要分得的佣金就够了。”辛敢当挠了挠头说。

“那爸妈呢?他们跟谁住?”辛冠军不依不饶地问道。

“他们自己选,如果跟我住,我一定好生照顾他们。”辛敢当诚恳地说。

“混蛋,他们当然会选你,一个比一个的喜欢你。你一搬出家去,我就成了孤儿了,你想都不用想,除非你拒绝爸妈和你住。”辛冠军愤然道。

“但是,爸妈如果坚持和我住,我不能说不行啊……”辛敢当笑了起来,故意逗他。

辛冠军猛然站住身形,一把攥住辛敢当的甲扣,几乎把他提了起来:“从小到大,我什么东西你都要抢,现在你连我爸妈都要夺走!早知道,我就不回头,让你死在魔鬼的澡盆里好了。”

“大哥,你太偏执了,你是爸妈的亲生儿子,他们怎么可能不选你,我只是开玩笑!”辛敢当连忙摆手道。

“哼,你做了佣兵会长,将来我在爸妈面前还抬得起头吗?你想开公会,别在地府开,有本事,你去天河谷!”辛冠军厉声道。

“哥,你这是强人所难啊,去天河谷要十个大金元的传送费,我们两个的钱加起来也不够……”

就在二人争吵之时,忽然面前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两个骑着地府大钻岩甲的匠族士兵打着红罩磷光灯从冥王殿通向黄岩浆镇的大道跑来,一边跑着一边大声喊道:“所有士兵全部解散回家修整,明日清晨在冥河渡集结。”

“出什么事了?”身为匠族甲弓都士兵的辛敢当大声问道。

那两个骑钻岩甲的士兵转过头来,惊讶地望着他:“你还不知道?赤潮来了!”

深夜的冥王殿寂静无声,辛勤忙碌了一天的匠族人们都沉入了香甜的梦乡。辛敢当趴在自己卧室的窗前,默然望着窗外街上闪烁青光的磷灯,心中满是心事。因为他是天河谷的孩子,所以无法消化地府的主食——观音土。他的主要食物来源是家里打来的钻岩甲肉,或者地府种植的铁蚕豆,有的时候抓一些红毛九幽鼠和铁鼹鼠来吃。逢年过节,吃一顿炭烧钻岩蟒肉,已经是极品享受。所以他从小体弱,总是吃不饱。正因为这样,家里人和族里人处处对他百般照顾,让他少受了很多挫折。如今乍然面对传说中惨绝人寰的大灾难,他心里没有半点思想准备。

“我能熬过去吗?”辛敢当忧心忡忡地想着。从游吟诗人们和史学家那里,他知道了很多关于赤潮的记载。很多天河谷中他崇拜的前代英雄们都没有能够在赤潮的攻击下存活。人族四国的开国元勋,两个国王,两个元首全部死在赤潮之中。云上国古时候最著名的水,火,气,土四大魔导士全部被赤潮所害。更别提天使族的古今以来第一圣骑士爱德华.米迦勒,以及玫瑰诗社前代诗王琴师李杜。关于他们的诗曲歌集汗牛充栋,他们就义时所唱的战歌,至今仍然是匠族酒馆和天河谷旅舍中最受欢迎的流行调子。但是用自己辉煌灿烂的生命换来几句酒鬼醉死前的梦吟,这显然不是什么赚钱的买卖。而且这还得是那些历史上的名人才会有的待遇。如果自己不幸战死在赤潮之中,除了父母,根本没人能够记得住自己的名字。辛敢当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就这样随风逝去了。

“唉!”辛敢当惆怅地哀叹了一声,忽然感到自己此刻的命运有一种忧伤的美感,于是他取出自己心爱的葫芦琴,放在自己胸前,微微躬着身子令双耳更加贴近琴箱,抬手拨动了几下琴弦,整个人瞬时沉浸在溪流般简单而优美的旋律之中,而即将来临的赤潮之祸仿佛也在此刻飘然走远。

“阿当……”卧室的房门忽然被无声无息地打开,辛才珍而重之地抱着一个铁匣子走进房门。

“爸。”辛敢当连忙放下葫芦琴,为辛才拉过一把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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