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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临危受命

作为第一线作战的部队。你们认为怎么样?”拜伦问道。

“哼,雷奈殿下,我们人族上万年来为抵抗赤潮抛头颅洒热血,已经做出了不少牺牲。无数人族的豪杰都死在了抵抗赤潮的战场上,现在轮也该轮到其他族做一些牺牲了。朱红血城历次赤潮作战都是著名的绞肉之地,殿下也是人族,难道忍心看自己的骨肉兄弟次次都去白白送死吗?”说话的是一位浑身金红色板甲,头戴天马头盔的壮健男人。他一头棕红色的长发,双眼是奇异的青绿色,眼神凌厉自傲,浑身散发着迫人的煞气。

“双翅王,天河谷的星河倒流之劫,都是我们人族的先人所犯下的罪恶,赤潮也是因我等而生。自古到今,生为人族,我们都不得不做出应有的牺牲,洗刷我们前世的罪孽。这是我们的宿命,也是我们欠天河谷的债。当然,我虽然作为这一次战役的总帅,但是我并不想强迫你和我一起去朱红血城,如果天马帝国不希望在第一线战斗,你们可以驻扎到半截山城。”拜伦并没有被这位双翅王的话语所激怒,只是心平气和地解释道。

“还债,还债,我们人族到底还要死多少人,献上多少豪杰的性命才能得到救赎,唉!”天马王国的双翅王双手用力一拍议事圆桌,沉重地说道。

“双翅王,你决定了吗?”拜伦沉静地问道。

“好,好!我会带领天马的铁骑和长弓兵团驻扎朱红血城。如果要拼命,就拼个痛快。”双翅王悲愤地说。

周围的将领都笑了起来。

“雷奈殿下,我有个建议,佣兵王大河殿下虽然是人族出身,但是他麾下的佣兵军团乃是各族战士混成的兵团,不如让他率军驻扎半截山城。”另一位元帅微笑着说。此人浑身黑色雕花重甲,头戴曲线玲珑的夜华盔,胸前雕刻着一朵杏黄色郁金香花。他是典型的天河谷以西的人族,金发,蓝眼,鹰钩鼻子,瘦长脸型,额头和脸颊上罗布着柔和的纹路,看起来成熟稳重,又富有浪漫气息。在拜伦左手边侍立的辛敢当眼尖的发现这个元帅背上背着和拜伦一样的里拉琴,琴上镂空雕琢着艳丽的郁金香图案。

“郁金香元帅,你实在太周到了。”黑甲元帅旁边的一个人族元帅笑了起来。这个人看起来是典型天河谷东方人族,黑发黑瞳,古铜色肌肤,虎目熠熠生辉,方正如岩石的脸颊,几道纹理清晰的皱纹环绕在额头和嘴角,显示出此人坚毅不拔的性格。当他笑起来的时候,整个脸型都变得柔和起来,令人有一种异样的温暖,仿佛面前没有什么不能解决的困难。他身上装备着和鹏帅一样的黄金锁子甲,头上带着雁翅盔,盔顶高高竖着彩鸡翎,腰上同样是碎叶护腰裙,在他的背后背着一把大型的双手刀。作为匠族后代的辛氏兄弟一眼就认出,这把刀就是他们的父亲辛才最喜欢铸造的兵刃之一——斩马刀。

“大河,郁金香元帅说的不错,佣兵国的战士不适合在朱红血城。这是我的疏忽。”拜伦抱歉地说,“半截山城也不错,我觉得你会喜欢那里。”

“错错错,我们佣兵国的战士一向喜欢在血最多的地方出现。不然他们什么活不去选,偏偏要当佣兵?我们的混成兵团里有最好的箭手,最好的斗士,最好的骑兵,最强的魔法师,甚至有圣骑士,朱红血城绝对少不了我这一份。而且,老实说,我们这里的佣兵,十个人八个是人族,对抗赤潮,我们应该走在前面。雷奈殿下,不用再想了,让我和你们一起去朱红血城,否则我手下的弟兄没凑上热闹,不把我给活拆了。”这个奇异的佣兵王大笑着说。可怕的赤潮在他口中说出来,几乎成了一场人人中意的筵席。

“好,既然佣兵国的战士这么热心,我也不好阻了兄弟们的兴头。大河,这就象以前的日子一样。”拜伦说到这里,微微一笑。

“没错,你来唱歌,我来杀敌,多久了,大概有三百年了吧?”佣兵王笑着问道。

“三百零七年,当时我们才只有二十岁,好日子啊。”拜伦轻轻叹息一声。

“阿?”辛敢当和辛冠军同时露出诧异的神色。拜伦和这个佣兵王的样子看上去似乎只有三十出头的样子,谁知道他们已经有三百多岁的年纪了。

一众人族的元帅亲王皱着眉头看了他们一眼,鹏帅问道:“雷奈殿下,这两个小鬼是哪里来的?”

“哦。”拜伦看了他们两个一眼,笑了起来,“这两个是地府兵的小卒,我决定把他们收为亲兵,你看怎么样?”

“豆腐军的?”众元帅亲王都吃了一惊。

“哎,各位不要小看地府军的战士,这两个小卒今夜不但惹翻了野泽族副帅山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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