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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再见玫瑰旗

昨夜的鹰王夜袭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窗外欢呼畅饮的诗人营仍然在互相称颂着辛敢当的名字,并为这个名字连连干杯。在天鹰玫瑰旗舰的舰长室,玫瑰领主拜伦,诗人营营长野狐冼以及几个诗人营的最高长官围坐在议事圆桌前,目光炯炯地望着在室中立正站好的辛敢当和辛冠军。

这几个小时,辛敢当仿佛活在云端,充斥耳膜的欢呼叫好,以及钩肩搭背的交口称赞,让他到现在仍然忍不住激动的瑟瑟发抖,宛如全身都在痉挛,连他的口舌都在一阵阵的发麻。

“辛敢当,地府军第一旅第三营第一都第二阵第三伍首席甲弓手。冥王殿人士,家有父亲辛才,母亲莫莉,兄长辛冠军。”野狐冼拿起手中的军事情报沉声朗诵着。

“喔……连伍长都不是,首席甲弓手,哼,真是英雄莫问出处啊。”坐在野狐冼身边的火魔诗人孟郊用力揉搓着自己肥胖的下巴,喃喃赞叹道。

“辛冠军,地府军金牌铁匠,冥王殿人士,家有父亲辛才,母亲莫莉,弟弟辛敢当。”野狐冼接着念道。

等到他念完,拜伦将双手扶到桌案上,朝左右的同僚看了一眼,问道:“大家怎么看?”

“没问题。”几个将领纷纷说道。

只有一个浑身淡青色甲胄的女诗人忽然抬起手来。

“雪娥,你说。”拜伦朝她一摆手。

“至少要问一下这两个人的意见,要知道这个职位有着极大的责任和压力。”雪娥开口道。

“这还用问吗?为了得到这个职位,我苦苦熬过了十八次试炼,等了足有十三年才通过了考核。现在我们是把这个职位白送给他们呃。”昨夜崭露头角的气魔诗人威廉.劳伦斯趁机大倒苦水。

“那是因为你的琴键总是走音,早跟你说去找人修一下。”雪娥失笑道。

“这是上古先民的遗物,会修这玩意儿的家伙六万年前就死光了。”威廉苦笑着摇头道。

“无论如何,雪娥说的有道理。”拜伦举起手打断了他们的聊天,转头对辛敢当和辛冠军道,“你们听着,我和舰中的诗人们讨论了一下意见,所有人都支持你们加入玫瑰诗人营。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一个问题就是,你们想做玫瑰诗人吗?”

“玫瑰诗人!?”辛敢当和辛冠军瞠目结舌地齐声惊叫道。

看到他们惊讶的表情,包括拜伦在内的众位将领都笑了起来。

玫瑰同盟向来以玫瑰诗人营马首是瞻,作为玫瑰诗人,本身就是无上的荣耀,何况在各国军队之中,玫瑰诗人拥有着不容置疑的越级指挥权,具有高级军衔的玫瑰诗人甚至有权力决定国家政权的轮换,而玫瑰领主更是天下十二路兵马的总帅。在民间,玫瑰诗人是正义的化身,希望的象征,人们争相传颂的英雄,稍微有点豪情壮志的人都希望能够加入这样的组织。

“那……我们当然想当啦!”辛冠军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思想一口答应了下来。

“但是我们……我们配吗?”辛敢当惴惴不安地问道。

“哦!这个嘛……”拜伦微微一笑,朝左右看了看,其他将领都会心地笑了起来,“作为拯救了整个天河谷七成以上玫瑰诗人的英雄,我觉得你们还是配得上玫瑰诗人这个称号的。”

“你们这两个小子现在算是一举成名了。同僚们已经开始给你们起绰号,这就是接受你们的象征。你!”孟郊指着辛敢当笑道,“人们叫你猴王,说你来去如风,身子灵活,像猴一样。”

“哦,那我呢?”辛冠军满怀期待地开口问道。

“你嘛,你叫大熊,因为力气壮嘛。”雪娥娇笑道。

“阿?”辛冠军失望地耷拉下脑袋,满怀嫉妒地瞪了辛敢当一眼,噘起了嘴。

“辛敢当,辛冠军,你们知道诗人的意义吗?”拜伦神色肃穆地问道。

“不知道。”二人齐声道。

“我们能够在生活中的任何地方找到飘忽不定的诗意,哪怕是在血腥杀戮的战场,我们也能吟咏出动人的歌谣。而这些从杀戮和血战中孕育出来的歌谣,正是我们诗人作战时最为可怕的武器,它们不但能提高我们作战的能力,也能激励整个军队的士气。在军事上,这是我们诗人最大的存在意义。而这也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保持一颗火热的赤子之心,始终寻找生活的意义,哪怕人生一片黑暗,我们也必须坚持寻找光明的所在,始终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寻求正义和真理,并为之奋斗。当我们作战的时候,我们心中必须百分之一百的确定,我们是站在正义和光明的一方,我们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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