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九月初四,这一夜,蝙蝠客栈来了许多人。
能够到蝙蝠客栈的人,一定是些不简单的人。
他们到这里来,并非为了投宿,而是想看一个人。
谁?
——客栈的主人。
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看到这个客栈的主人。
所以,谁也不知道客栈的主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小。
也许,蝙蝠客栈根本就没有主人。
或者主人早已死了。
可是,最简单的问题,人们往往不会相信。
他们宁愿事情复杂些。
就像这个胖子说的这样:“事情怎么会是这样简单的呢,既然是客栈,当然得有主人才行。”
坐在他对面的是一个瘦子,他说:“是啊,既然没有主人,这些伙计又是谁请的?”
胖子道:“我已经在这里一年零十八天了,这些伙计已经换了二十五批,若没有主人,谁肯听话啊。”
瘦子道:“说的也是,这些伙计,每天乐呵呵的,若没有银子,谁会这么开心。”
胖子道:“对啊,可是,谁付给他们银子呢?”
众人回头。
一双眼睛,一双虽称不上绝代佳人的眼,却也非常独特。
美丽、迷人、清澈。
淡淡的雾气弥漫。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的眼睛如此独特。
瑾小雾。
瑾小雾没有动,淡淡地:“伙计们今天的银子我付了。”
说着把两锭黄金放在桌子上,众人哗然。
其中一人道:“不用说五个伙计一天的工钱,就是五百个也要不了这么多。”
瑾小雾扫了众人一眼。
每个人都觉得她的湿湿的目光在自己脸上停留了一会。
掌灯时分。
伙计出来把角落的灯点上。
这也是五个伙计一天中唯一要干的活。
客栈的其他活,他们一概不管。
客人们自己找房间,自己带酒菜。
至于什么时候走,随便。
住一年便一年,十年便十年。
伙计们从不会赶你走。
蝙蝠客栈的规矩,明明白白写在一块青石板上。
石板矗立在大厅中,四字:刀剑不见。
落款是:主人。
主人是谁?
谁是主人?
没有人知道。
石板的左上角,插着一柄剑。
刀剑不见,这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告诫客人门不要在这里撒野?
一个伙计走到她的桌子前,取走了黄金。
连一个字都不讲更不用期望她说一声“谢谢”了。
她?难道伙计是女的?
人间有男有女,伙计当然也可以是女的。
有女的伙计一点不奇怪。
奇怪的是:五个伙计,全是女的。
瑾小雾看着伙计把黄金拿走。
一双迷人的眼睛更加迷人。
她注视着她窈窕的身段,突然说:“要是我的黄金有毒,你还会要吗?”
伙计不回头,也不说话。
“要是这种毒没有名称,没有解药,你还能无动于衷吗?”瑾小雾说完这话,旁边桌子上的人开始骚动。
只因这时,伙计拿黄金的手,淌下一股血水。
他们看到,从她手掌流出的血,不是鲜红,而是墨黑的。
如此剧烈的毒性,实在罕见。
伙计竟然像没有感觉一般。
居然转身。
一笑。
笑得安静、平和。
她走到刚才说话的胖子跟前,同样平静地:“可以坐下吗?”
胖子点点头,说:“凳子又不是我的。”
她坐下,又说:“可以喝你的茶吗?”
胖子好像沉思了一会,接着捧起自己的茶杯:“不怕苦,就请喝吧。”
她接过茶杯,一饮而尽,然后说:“真的很苦。”
她把杯子放下,再恭恭敬敬斟上一杯茶。
“除了点灯,蝙蝠客栈的伙计是不干其他活的,你为何破了这个规矩?”胖子的眼光,似乎很混浊。瞟了伙计一眼,再说了刚才那句话。
“你救了我一命,我给你斟了一杯水,我们两不相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