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文学

繁体版 简体版
大文学 > 魔王 > 分章完结74

分章完结74

,然后踱回了家。

家里已经做起了晚饭,院子里弥漫着炒菜和米饭的香气,还能听见后院厨房里那青菜下油锅时爆出的“嗤啦”一声。金效坤站在正房外头,正在打量房门两侧的红春联,一副闲极无聊的样子。听见施新月回来了,他转过身,含笑一点头:“施老弟,今天回来得晚。”

他讲话时有种亲切腔调,然而施新月听着很不舒服。那亲切不是个好亲切,是居上位者纡尊降贵,怜老惜贫的那种亲切。可施新月自认为没有哪里是不如他的,自己瞎了一只眼,可他也瘸了一条腿,自己还能按月领个几十元薪水呢,他可是彻底的一无所有。自己若是没了那几十元薪水,立刻就还能找个别的差事养家糊口,他能吗?

心里怀着恨,他也向金效坤笑了笑:“今天天气好,出去多走了走。”然后他一拎手里的东西:“顺路买了些菜,先送厨房去。”

借着这句话,他大步走了开,同时下了决心,一定要让金效坤这个人永远消失。

这个晚上,他苦思冥想,没有想出让金效坤消失的好方法——反正他总不能现在冲进金效坤的房里,一顿乱刀将其扎死。这事要办得人不知鬼不觉,尤其是得瞒住傲雪。

第二天,他得了机会。

傲雪那大姐傲霜昨夜又生了个孩子,按照老礼,除非娘家人是死绝了,否则哪怕就剩了个狗大的人,也得提着礼物过去恭喜恭喜。如今这任务落到了傲雪身上,傲雪一得着消息,自觉着义不容辞,立刻就穿戴整齐要出门,临走前告诉家里的二位男子汉:“吃喝自己张罗吧,我晚上大概回不来,晚上要是不回来,明天早上我一定回。”

说完这话,她忙着上街去买礼物,匆匆忙忙的就走了。她一走,院子就寂静了下来,施新月不愿和金效坤共处一院,故而也溜达了出去,一溜达就是一整天。

天擦黑的时候,他回了来,院子里冷冷清清的,可见傲雪真是要留在傲霜那里了。他照例回房洗漱休息,最后关闭电灯上了床,他直挺挺的躺着,一手握着那把匕首。

他已经筹划一整天了,该考虑的全考虑了,他也没有第二条路了。

况且他有优势:他比金效坤更健康更灵活,他有武器。事后他会擦除痕迹收拾武器回房来继续睡觉,等明早傲雪回来发现金效坤的尸体了,他再闻声而出,他再大惊失色,他再叫警察。

金效坤蹲了许久大狱,一个人没有无缘无故蹲大狱的,有几个仇家要杀他也不稀奇。也许有人会怀疑他施新月,但是他在这里住了一年多了,谁都知道他安静斯文,谁都知道他是个不声不响的老实人——至少,傲雪是知道的。

况且,还有金玉郎给他兜底呢。

于是他不睡,他静静的等待,等到过了十二点钟,他轻轻的起了床。

他换了一双薄而破的旧单鞋,傲雪早让他扔了的,他忘了没扔,结果在今天派上了用场。侦探小说里的神探不是经常通过鞋印来追查凶手吗?很好,追查去吧,他今夜就会把它投到炉火里去,这么薄薄的一双布鞋,很快就会在火中化灰。

鞋是旧的,身上的单衣单裤也是旧的,杀完了人就全烧掉,一丝布头也不留。

轻轻的推门走了出去,早春时节的夜风瞬间把他吹了个透心凉。院子扫得干净,地面坚固平整,他一步一步走过去,知道自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要是倒退一个月就不行,地面上的雪和霜会让他一步一个脚印。所以现在真是最好的时机:天时、地利、人和。

家里就是这么三口人,胡同里也不闹贼,所以除了夜里院门上锁之外,其余房门都只是关掩。他推开正房房门,不出一点声息,然后转身进了旁边那金效坤的卧室,依旧是不出一点声息。看准了床上那个黑黢黢的人影,他将力气运到了握刀的右手,随即把牙一咬,上前对着那人影举刀便刺。

可就在下一秒,床上的金效坤扯起棉被兜头罩向了他。

他慌忙挥手打开棉被,结果就因为这一刻的忙乱,他失去了先机。金效坤撞向了他,将他撞了个四脚朝天。握着刀一翻身,他正要爬起来,然而头上猛的剧痛了一下,让他眩晕着又倒了下去。

是金效坤抄起手杖,一手杖抽上了他的额角。

这一抽的力气太大了,杖尖将他的皮肉都划去了一道,而金效坤随即狠狠一踩他的右手,他痛哼着松了手指,眼看着匕首被金效坤夺了去。拼了命的又爬起来,他知道今夜自己要和他来一场生死决斗了,可未等他站稳,金效坤抡起手杖,对着他的天灵盖又是恶狠狠的一敲。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