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的年轻冒险者向我招手。我坐在他身边,算上我,这桌冒险者一共有五个人。
“我们正在商量明天的行动,要不要加入?”
红发带显得很热情。这行人一共三男一女,年纪都不大,在克里特嘴里就是那种“有梦想没实力”的,啊,抱歉,我也才二十一岁而已。
“你是用剑的吧,盾剑士吗?”
“不,我用的是双剑。”
“这样啊,嘛,对手只是哥布林的话没有盾剑士也无所谓的。”
真的吗,我可是看过一部叫做《哥布林杀手》的漫画的,哥布林可不是随便就能虐杀的哦,小看对手的下场。。。。。。呵呵。
队伍里唯一的女性成员是个矮人,一边豪放的喝下半杯啤酒一边对其他人说道:
“正巧我听说离这里不远的乌塔镇附近的墓地有一伙骷髅最近闹得很欢,镇上已经准备要悬赏,明天完事后咱们再去那里,反正先到先得!”
说完后转向我。
“新人吗?以前没见过你,名字?”
“卡尔·斯宾塞。”
“嗯,行了,明天早上晨钟时集合出发,完了就别怪我们不等你!”
她就是我们离级别最高的青铜二阶,自然成为了领导者的角色。我们就这样各自准备去了。吃过晚餐,我花了二十铜币要了一个床铺,在原来世界只是名社会底层小职员的我深谙节省之道,虽然我现在看起来有很多钱,完全可以包下一个房间,但是我并不认为这样就可以奢侈浪费,毕竟我需要的东西还很多。举个例子,一柄有名工匠锻造的附加魔法精炼的精钢剑就要将近一百个金币,如果是矮人矿区出产的秘银剑更是高达上千金币一柄,再加上护甲,保养,饭费,协会会费,高级药水和魔法卷轴,我这五千枚金币根本不够浪费的。此外,财不外露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冒险者也分好坏,有的人什么活都接,同样,什么事都做的出来,没有必要因为炫富而惹麻烦。等到我的等级高了,很少有人找我麻烦的时候再投入大笔金钱,这样也就没人会怀疑收入来源的问题或者打我的歪主意。
闲话少说,第二天我们一行五人出发来到了森林中寻找哥布林的巢穴。色林中鸟叫虫鸣,满眼都是高大的树木。先前红发带它们在到达的时候已经率先打听了情报,这群袭扰当地的哥布林巢穴应该就在道路不远处一个废弃的矿井中。我们五人中,除了我使用双剑,红发带使用的是长枪,矮人大姐是个牧师,一个身穿重铠的光头大汉用的是双手战锤,一个瘦小的人类用的是弩和匕首。我们排成防御阵型,将牧师大姐和弩手护在中间,谨慎的前进。不一会儿,就闻到了一股难闻的气息。
“哥布林的味道,看来接近了,大家精神点!”
走在最前方的光头大汉吸了吸鼻子对着后边的我们说。没走几步,几只哥布林就冲了出来,那长相,真的是比漫画中的还要丑,身高只有普通人的三分之二甚至一半,拿的是不知道从哪刨出来的废旧武器,有一支手上拿的还是帮在数值上的石斧。
“嗖”的一声,一支箭已经射穿了最左边的哥布林,剩下被我们一拥而上,不到一分钟就解决了。我只用了一把剑,砍翻了两只,对于这种对手不值得使用双剑。
唉,这样的对手,连锻炼的价值都没有。。。。。。我有点后悔没去接讨伐骷髅骑士的任务。算了,来都来了,姑且打打吧。
“看!巢穴!”
我们来到了矿井的门口,里面黑洞洞的,大家点了火把,牧师为我们施加了暗夜之眼增加黑暗中的视力,准备妥当之后进入了矿井。
“看起来并没有什么难度。”
“闭嘴希斯,看着后边,小心被偷袭。”
走在最前边的光头大汉一边前进一边注意着地上是否有陷阱。当我们来到了矿井深处,才发现这里比刚才的矿洞要宽敞许多,里边有不少动物的骨头,看来这里是它们的餐厅。
火光不及之处传来了复数的叫声,一双双冒着亮光的眼睛逐渐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看起来这群哥布林全员到齐了。
“来得好,省的费事了!圣光点亮黑暗!”
矮人大姐发动了法术,一团光亮驱散了黑暗,我们发现有二十多只大小不一的哥布林。他们张牙舞爪的等待着什么,不一会儿,一只体型巨大的生物出现了。
“食人魔!小心!”
红发带掏出一张魔法卷轴,化成一道火箭射向了食人魔。随着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