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他继续呆在咸阳,已没有太大的意义。
但是,边界就不一样了。
再说了,天高任鸟飞。
或许,他真的该离开这里了。
……
第二天,中午。
渭水之北,咸阳城外。
在得到诏书的第二日,嬴启就出发了,直奔北方。
除了吕布与李广,以及十个锦衣卫之外,就再也没有别的人了。
别看人数不多,但若是被不长眼的土匪给惦记上了,那就后悔莫及了。
风声呼啸,车声隆隆。
车厢里,嬴启的视线越过渭水,落在咸阳城头。
塔楼上那熟悉的身影渐渐远去,渐渐看不见了。
“看清楚了,你脚下的大地。”
嬴启最后看了一眼咸阳城,眼中露出一丝若有所思之色。
“或许,等我回来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了!”
“与其碌碌无为,还不如抓住这次机会,尽情的绽放,一旦成功,那将是一种超脱,一飞冲天!”
“父亲,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
秦始皇历26年。
九月份。
大秦北方,边缘之地。
自本月上旬起,又有大批匈奴兵向南方进犯。
秦军主帅蒙恬更是调集了更多的兵力,以备不时之需。
在过去的一个月里,虽然也有不少小规模的战斗,但都是徒劳的。
匈奴人的速度很快,而秦军的马匹又很少,所以他们的速度并不快。
匈奴大军每一次来袭,都会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
他们只能亲眼看着,一座座村落,被匈奴屠戮殆尽。
……
九峰山。
一座山峰上。
地势并不算太高,不过却有许多的峡谷,地势非常复杂。
在一处野岭的偏僻之地。
“扑通”一声巨响。
一群披着兽皮兽甲的匈奴,正往地面上扔着秦国子民的冷酷尸体。
一名身材魁梧的匈奴大汉走了上来,拔出一把短剑,后面的人也跟着拔出了锋利的武器。
“取肉!”
一声长啸,那些匈奴士兵就像是饿狼一样扑了上来。
一具具如同家畜一般的大秦子民,被他们剖开了肚子,取出了肠子。
接着,就是一大片一大片的人类血肉,被他用一块油布包好,吊在了自己的腰际。
这是食物。
“呜呜呜!”
几只乌鸦闻到了血腥味,叽叽喳喳地飞了过来。
一对黑漆漆的小眼睛,在地上横七竖八的躺了一地的尸体上扫来扫去,露出一丝贪婪之色。
它叼着一块血肉,迅速朝着远处飞去。
“噗呲。”一声轻响。
一片旷野。
只剩下利器切割血肉的声音。
良久。
匈奴头领这才把匕首收起来,抹了抹油腻的衣服,挥挥手道。
“行了!
那士兵这才停止了对他的切割。
然后,他将所有的内脏和骨骼,都扔进了一个大坑里,迅速的掩埋了起来。
很快,所有的东西都收拾好了。
唯一不同的,就是每一个士兵身上,都挂着十多斤的“肉”。
有了这批粮食,他们可以再走几百里路。
而这几百里的距离,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又能洗劫几个大秦村落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
匈奴人每一次南下抢劫,也不过携带三日口粮而已。
这也是他们能够来去如风的原因。
他们的战术,就是以战养战。
对于他们来说,大秦的子民,就像是两条腿的绵羊,不就是粮食吗?
就在此时。
“大统领,出事了!”
“怎么回事?”
那斥候忙道:“有人在外面找到了秦军的行踪!”
“你放屁!”
匈奴人首领一巴掌拍在那名斥候的后脑勺上,破口大骂。
“秦军不是十天前就已经到了北方,他们怎么可能找到我们?”
“没有。”
那匈奴斥候口齿不清,支支吾吾了半天,终于回答道:“那不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