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马,李博文一眼就相中了这匹马。
即便他从前有个世子的身份,王府和恒山派,从不缺马匹,也没见过这种好马。
不愧是珊珊从平台里买出来的,的确比普通的马,要好的太多。
现代男人爱车,古代男人爱马,在现代,男人出门,有车是标配。
对古代男人来讲,有匹自己的马,就等于有单独的车,能拥有一匹好马,也属于成功男人的标配了。
买完马,收起平台界面,丁珊珊睁开眼,就看到李博文目光晶亮的看着这匹马,就知道他很喜欢,立刻就不心疼钱花的多了,只要李博文喜欢,她觉得这钱花的值得。
这匹不愧是汗血宝马,颇通灵性,刚买回来就知道亲近主人,先是蹭了蹭丁珊珊,然后还对李博文打了个响鼻。
马儿的鬃毛贴在丁珊珊身上,还有脖子上的肌肤,痒痒的,惹得她一阵轻笑。
“博文,据说这是一匹汗血宝马呢,平台上是这么介绍的,看着也挺不错,不如,咱们现在就试试这匹马脚力如何,怎么样?”
看到这匹马,李博文早就有些等不及了,他已经有好几年没骑马了。
一点头,一把抱起丁珊珊,一个潇洒的姿势,翻身上马,将丁珊珊护在他的身前,手里拉着缰绳,微微一用力,两腿一夹马腹。
得到主人的信号,枣红马立刻撒开四蹄,一声嘶鸣,往前方奔跑而去,原处只留下一阵马蹄翻飞,溅起的尘土。
这是丁珊珊第一次骑马,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她也没骑过马,对此并不爱好。
不知是不是李博文的驾驶技术非常好,还是这匹马好,坐在这匹马身上,一点都不觉得累,更不觉得颠簸,就跟坐轿子一样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