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自从李博文采到人参卖了钱,家里一夜暴富以后,张老大也没想,李博文会在他这干多长时间。
但就算李博文不在他这干了,自己拿钱做买卖干别的去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变淡,毕竟相处了这么久,一直都在互相帮助。
只是没见李博文有不干的意思,他也高兴,这两口子都是实在人,丁珊珊一个女人都一点不差事,他也乐意处。
又说了几句话,李博文转手,便把手里还没捂热乎的四两银子,交给了丁珊珊。
这点银子,现在对他们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但也是他一个月的工钱。
李博文习惯性的,所有钱都交给媳妇保管,真有用到的时候,媳妇儿就会给他。
丁珊珊也自然而然地接过来,揣进了自己怀里,李博文身上,并非一分钱没有,是随身带着些钱的。
本来他不愿意带钱,说在身上带银子,干活时候不得劲,还是丁珊珊硬塞给他,让他在身上带着点,说是以备不时之需的。
平时家里的钱,全都是在丁珊珊手里,李博宏对眼前这种情况,都习以为常了,吃完饭抹抹嘴,跟自己哥哥嫂子还有张老大这位大哥,说了声,就回学堂去了。
只是张老大在心中暗暗想着,看来,博文兄弟现在是一点儿家都不当了,银子都不到手了,全给了媳妇儿。
眼瞅着人家家里,日子越过越好,心里也不禁想着,这丁珊珊真是旺夫,他要是娶了这么个好媳妇儿,也得宠着惯着的,放在心尖上疼着。
难怪李博文现在没等干完活,都一个劲儿的看天色,现在看来绝对是惦记家里的媳妇,着急回家。
这两口子看着对方的目光,都如胶似漆的,天天这么腻歪,感情好的跟一个人似的,八成离三年两抱,应该也不远了。
丁珊珊跟李博文说了几句话就回了老房子,果不其然,这里平时没人来,之前翻开的菜地里,种的几样青菜,都已经长满园了,青绿青绿的一片,也没被人偷。
丁珊珊今天打算,把这些菜全都拔下来,放进平台里,够吃一段日子了,韭菜池子和芹菜池子就没动,就放在这种着,来年开春才能发芽,长出新的来。
然后过个几天,算算日子,也该种秋菜了,这茬秋菜长起来以后,就用来腌酸菜,合计一下,这一家人都能吃。
怎么也得腌两缸才够吃,她就爱包包子,包饺子,自己本身也爱吃,到时候就可劲儿包馅吃,再多放点肉,让一家人过足了包子饺子瘾。
都收拾完,离开之前,丁珊珊扫了一眼,在土堆旁边儿,发现的那几颗辣椒,还好好的长在那,而且又结了不少辣椒,随着微风吹动,还在向她来回摇摆着。
别看是野生植物,但做菜用味道还不错,这还能留着它,当然是拿走了。
小手一挥,把几棵辣椒秧,都给薅下来了,先扔进平台里保存,回去种在自家地里正好。
秋天打籽儿留起来,来年继续种,好吃当然得留籽儿。
看了眼老房子,还是原来的样子,没有任何变化,估计以后这里就没啥用了。
丁珊珊刚想起步离开,耳边只听见,扑啦啦一声响,一只长着翠色羽毛的小鸟,竟很自来熟的,落在了她的肩头上。
鸟儿小眼睛一眨一眨的,还在看着她,这就让丁珊珊奇怪了,天上飞的野鸟,应该都是怕人的吧?这鸟怎么还爱主动往人身上落呢。
抬手试着去抓它,小鸟也没有躲避,把鸟抓在手里以后才发现,小鸟的脚上绑着一个纸条,丁珊珊有些疑惑,把纸条拆下,打开来看了一遍,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原来这翠色的小鸟,是玄天圣教专门训练培养,用来通信用的,等于另类信鸽。
现在的她还不知道,这种翠鸟极其聪明,皮毛艳丽漂亮,除了不会说话,和鹦鹉有相同的智商。
别看小鸟儿体积很小,只比麻雀大不了多少,但它的前体能和耐力,都比信鸽要好几倍。
信鸽需要飞三天的路程,它两天就能到达,准确度也比信鸽好。
在必要的时候,训练成功的信鸟,还知道躲避天敌,有的信鸟更变态,连有人四处搜寻时都知道躲起来不出来。
如此珍贵好用的通讯工具,在古代基本快要逆天了,当然不会烂大街,数量十分稀少,且非常不好捕捉。
即便捕捉到了,也很难培养训练,几十只鸟中,也不一定训练成功一只,即便在玄天圣教中,这信鸟不过十数只,是很珍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