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该啊!
余富不应该拿我们之间的结算当做证据才是。
我跟盛达公司所有的结算都是有凭有据的,他怎么能拿一个符合规定的资料来判定只给我二十万的结算?
难道是做假账?
这样也不可能,所有结算资料都是要双方签字的。
假冒我签字盖章,余富怕没这么蠢吧?
这又是在法院,他真要这么做了随便鉴定一下都发现他做伪证,这样更糟糕。
不过这样一来反而能坐实余富欠我两百万结算的事情,法院应该可以很容易的判下来。
可我还是心里不安。
我留意到余富的表情,那是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一副戏耍我的的样子!
他不可能给自己挖坑。
那就表示他肯定准备了充分的资料来证明他只欠我二十万?
这不可能啊!
除非他真的搞到了我的签字盖章!
等等!
这并不是不可能!
我公司的公章是林欣跟我一起管理的。
业务繁忙的时候林欣也会替我签字,为了避免麻烦,林欣有时候甚至会模仿我的签字。
难不成,余富从林欣那里串改了结算资料的签字?
我老婆出卖我!
我惊骇的看向旁听席的林欣,我发现她居然没有看我,而是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余富。
我有点心凉,我不停的对自己说。
不!不会的!我老婆不会出卖我!
但这是我觉得余富最有可能去做的事情。
毕竟林欣跟余富的关系,我到现在都觉得模棱两可。
紧紧因为一个真心话大冒险而留下的执念,跟?潘看蛏土酥鞑ゾ拖敫?鞑ニ?跤质裁辞?穑
可我怕了!
我有点坐立不安,心里悬吊吊的……
我怕法官出来后脚我核对证据,应正了我刚才的猜想。
不多时,重新开庭。
一个陪审员宣布道:“经过刚才的核对,我们发现原告与被告双倍的经济纠纷主要出现在对开明电脑公司的结算单上。
但原告方出具的证据更为完整,我们有理由支持原告核算后欠被告二十万尾款的事实。
如果被告无法提供更为详细有效的证据,那我们将进行宣判!”
听到陪审员的话我惊怒的站起来:“不可能!陈开是跟我结算的!他们怎么会有结算单!”
开明电脑是陈开的店铺名字。
陈开一直是跟我对接,怎么会跟余富联系上。
等等!
他们早就联系上了!
我刚刚送买卖的时候,就碰上了余富在陈开店里!
余富主动去找到了陈开!
难怪我明明欠陈开一个对账单,但是陈开一点都不急!
他跟余富直接对接了!
他不但对接了,还伪造了金额!
出卖我的不是林欣,是陈开!
我怎么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因为之前对陈开的信任,我们之间的交易都是口头协定了!
我以为陈开对我不仁不义我卡他一下代位追偿算是报复。
没想到反而是给我自己挖了一个坑。
“肃静!”
法官敲了敲法槌,再次喝令我。
我在不满的吼出这句话后也冷静下来。
法院开始宣判。
结果是什么都不重要了,最多就是我不满判罚可以再申请上诉。
可是我还能怎么上诉?
我没有证据了!
法院结束后将余富提供的结算交给我审看。
果然陈开提供了一个出货清单!
比原本的货款多出了一百八十万。
还给我留了二十万的结算!
还真仁义啊,怎么不直接填两百万,一分钱也别留给我啊!
呵呵,估计考虑到不合理吧,要是两百万没利润了,我还去打官司岂不是脑抽?
没想到我费劲心思打了一个官司下来,我还倒欠盛达公司十万!
退庭了,高律师很严肃的问我:“方总,开明公司那边结算怎么回事?你还有其他证据吗?”
我摆摆手不想说话,没想到自己信任多年的朋友居然在后背捅了我一刀。
难怪陈开这么大方直接那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