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女同学确实坚持要求办案,警方只能按照现在的证据,来给这件事情做出一个定性。
具体判刑结果,将由检察院去法院起诉,最后是法院进行判决,但是公安民警感觉到,双方都是认识的,而且前天晚上又发生了性关系,早上不同意了,这就有点难说了。
但是公安局毕竟是一个执法单位,必须按照法律办事儿,所以公安民警特意和女同学进行了非常善意的沟通,这种事情,一方面出于保护受害人的名誉,一方面也是考虑到犯罪分子和受害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但同时派出所民警也对道德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质疑,女同学,你明知道对方非常喜欢你,明知道对方是一个人,千里迢迢来到你所在的城市看你。
这本身就表达了对方对你的喜欢,女同学一个人选择了去火车站接男同学,然后去宾馆开房,然后去逛商场,对方购买了一套价值不菲的化妆品,是不是可以认定为两个人之间是男女朋友关系。
男女朋友关系有两种解释,一种就是普通的男女朋友关系,这种关系两个人理论上身体的距离应该在30厘米,也就是说,这是正常人普通交往的距离。
而真正的男女朋友之间的关系可能是零,如果能够保持一段距离的话,对于今天的事情也不会发生,所以从道德上考虑,女同学确实给了男同学非常多的错误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