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头士乐队!
那是改变了一个时代的乐队!
林知摩挲着无尘盒子,最终在盒子的右下角发现了一串被人用记号笔写出的字符:
John Lennon.
那是披头士乐队主唱的名字,这是他的亲笔签名。
格温小心翼翼的看着林知:
“怎么样?喜欢吗?不知道你喜不喜欢摇滚乐队……但这是我最喜欢的摇滚乐队,这是我最珍贵的唱片!”
“当我看见有人出售这张亲签时,我攒了2年的钱……可是卖家总是改价,他说买的人很多!天呐,我当然知道很多……所以我最终还是向老乔治贷了一笔款!上个月才还完……”格温滔滔不绝的说:
“我之所以喜欢摇滚乐队也是因为他们……只可惜老乔治总是嫌弃它太吵——老古板,哼!可是能怎么办呢?他在工作时总是听到枪声,听起来是应该让他享受下班的安静时光……”
说到这,格温突然一顿,看着林知没有回应,她尴尬一笑:
“抱歉,我一说到这个乐队就会过于兴奋……你会感到困扰吗?”
林知摇了摇头,认真地说:
“你真可爱!”
格温的脸瞬间腾起红晕:
“你为什么会觉得一个絮絮叨叨的话痨可爱呢?别逗我了!”
林知盯着格温的眼睛:
“因为这会让我真切的感受到你的存在,感受到你的生命力,感受到你的生平,而且此刻我们距离最近——你所有的能量都倾斜到了我的身上,就像是你完全属于我一样!”
格温的脸红的透血,声如蚊蝇的嗫嚅几句,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以往的生活中,无数男人向她表示自己的仰慕之情。
但她总是建立起厚厚的壁障,她坚信那些人是图她的样子。
这就导致在爱情方面来说,格温还是个未晓人事的少女。
她有些难以抵御林知的攻势。
林知想了想,既然格温送出了这么珍贵的礼物,那么他也应该回敬一个礼物!
“格温,跟我走!”林知突然站起身来,把唱片塞进了手提袋中,郑重地收起手提袋。
他攥起格温的手,拉着她走出咖啡厅。
“你要干嘛?”格温脸上的红晕还没有褪去,她感受着林知温暖的手抓着她的手,猛的侵袭而来的温度像是温水从她的手指开始流向身体的其他末端。
林知拉着她在街上走了一会儿,终于找到了一个稍微宽阔一些的公园空地。
林知把格温拉到自己的身边:
“把眼睛闭上。”
“为什么?”格温奇怪的问。
林知把手指抵在格温的嘴唇上:
“说出来可就没意思了……闭上眼睛,我保证不会偷偷亲你……”
“你就是想偷偷亲我!!”
“没有啊——你别诬陷好人!”
两人笑闹着,格温听话的闭上了眼睛。
任君采撷的样子,似乎即使林知真的偷偷亲她,她也不会反抗。
可林知摇了摇头:
“要让你失望了……”
林知大手一挥,智慧髓液流转,让他学会了下一个昆仑五仙玄阵纪要记载的阵法——人之阵。
人之阵是主要作用在人身上的玄阵,一旦阵起,阵中的场景将受林知的控制,阵中的人会被幻境困扰。
不过现在,幻境有了别的用途。
嗡——
随着一声奇异的仿佛电视开机的声音响起,以两人为中心,一个巨大的五芒星阵出现在地面上。
两人身旁的景色迅速变成了另一种样子,
两人仿佛置身于一个巨大的草坪上。这里像是一个巨大的体育场,观众席上的人们表情疯狂,撕心裂肺的呐喊,充满狂热和激情。
人们的呼喊声和口哨声在一瞬间像一堵墙一样扑面而来。
热情穿透了天空,震散了云彩。
林知和格温就站在草坪中央,距离那四个传奇乐手最多20米远。
“发生了什么?林,你在吗?”格温听见了人们的呼喊声,有些手足无措的反手抓住了林知——
可即使这样她也没有睁开眼睛,
因为林知还没叫她睁开眼睛。
【嗨——嗨!在场的大家!!我们要唱一首歌……】这时,草坪中心那四个乐手其中一个人开始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