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把水果刀,打斗中还划到了陆凌肆的脸上,也就是后来那一道疤。
陆凌肆死死握着学渣的手,把水果刀转向另一边。这时,学渣的小弟过来帮忙,却被什么绊了一跤,自己的书包甩到了陆凌肆后背上,他往前一个踉跄,不知怎么的,水果刀就扎到了学渣的颈动脉。
学渣死了,陆凌肆被抓了。
他的实际年龄并不满16岁,因为当时小学想早点入学,所以找人把户口本上改大了。
如果他父母拿出出生证明那些的,肯定可以证明他还不到能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纪。再加上他本就是正当防卫,顶多算过失致人死亡,请律师的话,大概率会被送进少管所。
然而,因为那个学渣的老子是个什么局长,正当防卫最终被定义成了斗殴。
找不到监控和其他目击证人,两个小弟咬死是他故意捅学渣脖子,最后,他被判了十二年。
“坐牢我认。法不容情,无论是不是过失,我的确结束了那个人的生命。
令我寒心的是,我的父母,他们自始至终什么也没做,没有听我解释,没有帮我找律师,甚至没露一面。只捎了封信给我,说他们辛苦栽培我,对我寄予厚望,我却让他们失望。单方面宣布,以后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陆凌肆轻描淡写地说:“后来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我获得了减刑,只坐了七年牢。出狱后回去找过他们。我打听到他们又生了个女儿,已经六岁了,一家人生活幸福。后来,我再也没回去过。”
或许,他们受过那位局长的什么威胁,或许他们有自己的苦衷和难处,但陆凌肆知道,他那对极重脸面的父母,的的确确抛弃了他。
只需要清楚这一点就行了,足够他斩断所有亲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