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格斯都为他的同类感到脸红,身为老鼠还要仰慕猫儿。
当她们谈论到谁要去约浮德的时候,浮德走出了更衣间。
一个英俊的男人永远知道什么衣服适合自己,不过其实瑞格斯知道浮德的衣柜里都是款式差不多的衣服。黑色,略长,舒适以及得体。
黑色的衣服和他的发色很相配,让他的皮肤看起来有些苍白,不过现在的流行趋势好像就是这个样子。
在浮德正在照镜子的时候,一个男人冲了进来。
通常这间店的客人都是有钱又尊贵的,他们进门的方式从来不是那么的——激烈。
一个男人冲了进来,他的手里拿着一把枪。
由于女店员居多,所以他们立刻尖叫了起来,顾客们也惊呆了。虽然纽约的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但是面对这种随时可能丧生的事件,没有人能保持平常心。
“我不想伤害你们。”那个男人高声说,并且把枪指向天花板,并开了一枪。
巨大的声音让所有人都安静下来,这招在人声嘈杂的时候往往有奇效。
那个男人长得很普通,在他进来几分钟后,几个警察已经将这家店包围了。男人把枪对准其中一个女店员,让她把大门和窗户都锁起来。
隔着透明的玻璃窗,瑞格斯看到了一大片警察,显然他们追着这个男人,一直到了这家倒霉的精品店。
“全集中到店后面!”那个男人拿着枪大声嚷嚷着,因为店全采用落地玻璃,所以这个男人一直想躲到后面去,以免被狙击。
瑞格斯把杂志扔掉,乖乖的听从这个男人的话。他打量了一下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看起来不是很强壮,拿着手枪的手还在颤抖着,看得出来是个新手。瑞格斯可以有很多方法撂倒他,但是他觉得,总得给纽约警察一点表现的机会。
他听从男人的命令走向柜台后面,转头一看,浮德还在照镜子。
你好歹配合一下,瑞格斯心里不满的说,他可不想看到第二天的报纸上说,失控的逃犯开枪杀人,但是身中数弹的男人依然谈笑风生——依浮德的性格,请相信,他觉得会谈笑风生。
瑞格斯向他使了个颜色,然后浮德依依不舍的从镜子那里走过来。
“希望他的血不要溅到我的衣服上。”浮德小声抱怨。
“他不会的,因为警察会搞定他,”瑞格斯立刻说,并且拉住他,“你也不想衣服上开几个洞吧?不要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