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都是限制居多的单机游戏。
《传奇》凭借自身拥有的高自由度瞬间俘虏玩家的心,只见一眼,永世难忘。
在游戏里每一个玩家都能开发自己的玩法。
而且游戏玩起来简单粗暴却又充满激情,见谁不爽拔刀便战,在这个世界你可以拉帮结派组建行会。
起攻战打架,赢了一起狂,输了一起扛,五湖四海皆是兄弟。
这里充满快意恩仇,这不正是多少人朝思暮想的“江湖”吗?
而那个年代正是“江湖文化”流行的年代。
金庸,古龙,黄易的引导的江湖余波正值当年。
那个年代有多少人没读过金庸的小说,降龙十八掌,郭靖,黄蓉……
有多少人的梦中情人是黄蓉,甚至一些人的择偶标准就是黄蓉。
有多少人想成为项少龙,想成为韦小宝。
这是互联网的初代网民的江湖,对他们来说,这一切都是新鲜的。
相比在现实中的压抑,《传奇》给了他们体验不到的无限快感。
这款游戏还有个贫平民乐趣就是捡漏。
比如攻打沙巴克的时候可能会爆的血本无归,也可能会发一笔横财。
那时候的经济水平并不是很高,电脑在那个年代也是个稀罕物。
干的最多的事情还是像武侠电视剧中一样和朋友们称兄道弟,心中都装着武侠梦。
那个时代最常见的游戏还是红白机,小伙伴们拿着一张游戏卡一把游戏手柄便能玩好几天。
另外就是街机,只是去了游戏厅一次,只看一眼便无法在忘记。
三国战纪,恐龙快打,街霸,拳皇,至今在商场的游戏厅里还能见到,令人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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