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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当天空中出现第一道曙光,12个太阳开始陆续地露出边缘时,杨林又一次被它们的神奇给震撼了,从火红色到深紫色,从暖黄色到冷静的蓝色。

太阳们逐渐升起,每一个太阳的光芒都似乎代表着一种情绪和力量,它们的光芒交织在一起,创造出一个五彩斑斓的世界。

能清晰的观察到,这个世界的光线,色彩要比前世地球更复杂,在太阳的照射下,他特别想制作一个玻璃三棱镜,看一看彩虹,是不是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的。

他欣赏了好一会,才回过神。

准备开始工作了,今天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做,又是劳累的一天啊。

站起身,精神抖擞的伸了个懒腰,一晚上没睡,居然一点困意都没有,他有点确定了,自己好像在这个世界,真的不用睡觉啊。

心中欢喜。

走到院子的角落,一匹角马悠闲的休息着,它的体型非常高大,肩高足有2.5米,在前世的地球,也只有很少的几个品种能比较,比如夏尔马之类的。

但这个世界,它只是很普通的一员,体重高达上千斤 ,重点是,这玩意可不是纯粹的食草动物,而是杂食性动物,肉类也是能吃的,头顶天生长着一根尖角,非常的坚韧,武力值并不低。

之所以能被人驯化,还是因为其有一个特性弱点,那就是忠诚,只要在出生的那一刻你在它身边,抱着它睡一天。

那么,这只角马就会对你一辈子不离不弃,哪怕是死,也要在一起。

所以,自从数万年前被人发现这个弱点后,这种生物就步入了千家万户。

于是,从那以后,这片神奇的大地上,它就成为了人类的三大伙伴之一,另两个,就是猎狗,和信鹰。

猎狗就不说了,好处多多,不光能帮你捕猎,还能看家护院,忠诚可靠。

需要重点说明的,就是信鹰了。

这个世界很大,交通和通讯就不用说了,很难解决,但是这个世界的人,也不是没有为此努力过,相反,很多大势力和强者都想方设法的去解决。

杨林的记忆里,当然不可能有这些高层信息,外面的那些大人物,用什么来通讯,他不知道,但是却知道底层是靠什么通讯的。

那就是信鹰。

这东西出现在数千年前,太久远了,具体时间不可考,或者说,山村里的人并不知道。

但它的来历却广为人知,那就是杂交而来,由四种鸟类配对,然后第三代才会出现这种信鹰。

它的强大之处在于,能快速飞行,有一定的负重能力,还拥有强大的防御能力,一般的普通猛禽很难抓捕杀死。

更重要的是,它拥有快速记忆方位,和定位的天赋。

只需要带着它去一个地方待几天,就会记在脑子里,以后只要不是距离太远,就能找到这里,然后把信送到。

而且,也是看级别的,有的信鹰很垃圾,只能记住两三个地方,超过100公里就拉胯,废物一个。

而有的极品信鹰,能记住上百个地址,飞行数千公里。

这种信鹰,培养出一只就是大赚,能卖上大价钱。

当然,忠诚度是必备的基础条件,如果没有这点,什么都白扯。

杨林家本来是有一匹角马和3只猎犬的,但都跟父亲死在了龙吟山脉,而信鹰,整个羊角村也就不到10个家庭有。

一是因为太贵,有人专门赚这个钱,培养出来后卖,但是因为过程比较复杂,所以价钱不便宜。

二是因为没需求,想想就知道,一辈子住在山村里,外面没有亲戚朋友的,养这玩意干嘛。

杨林以后肯定是需要的,但是现在不急,到时候用金手指搜索出一只极品来,提前截胡。

回归正题。

走到角马面前,开始给它套马车。

角马不情不愿的摇着头,眼睛不满的神色溢于言表。

杨林当然知道为什么了,一晚上不给它吃饭,可不是不高兴,现在都开始干活了,居然还不给食物,这有点过分了啊。

他毫不怀疑,如果接下来自己不处理好,这家伙会直接撂挑子,回自己家告状去。

“你别急啊,一会带你吃好东西,让你吃个够。”

角马早已通人性,虽然听不懂人话,但却明白是什么意思。

一会给你吃好东西,那我明白了。

于是,它这才平静下来。

杨林把家里的工具都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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