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艰难查看监控的同时,第三组侦查员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历来发生的同类型盗窃案件进行对比分析。他们在档案室里,翻阅着一本本厚厚的卷宗,仔细查找每一个细节。很快,他们发现 12 月 19 日在仓门街发生的一起盗窃案与“2.11 入室盗窃案”有着诸多相似之处。更幸运的是,当时仓门街盗窃案的现场监控摄像头记录下了犯罪嫌疑人的影像。
通过仔细比对,两名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这两名男子与仓门街盗窃案中出现的犯罪嫌疑人体貌极其相似,并且先后出现在两起盗窃案的事发现场。这一系列的巧合,让警方高度怀疑他们就是“211 入室盗窃案”的犯罪嫌疑人。然而,严谨的警方并没有贸然下结论,他们深知还需要更加确凿的证据来支撑。
警方发现,在监控范围内这两名男子并没有携带可以撬压保险柜的工具。那么,这些工具要么提前藏在某个地方,要么就是临时购买的。而距离案发现场最近且最便捷的购买渠道,无疑就是周边的五金店。于是,第西组侦查员迅速对案发现场附近的五金店展开了地毯式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