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而是用的第三人称,不然太真实了,容易引起读者大大们的猜忌。
如今的聪明人太多了。
个个都是文化人。
他一个理工生压力很大的。
他伸了伸懒腰,起身离开座椅,这时桌上手机有电话铃声响起。
他拿起来一看,发现是高中同学,死党苟明辉打来的。
贯穿前世今生两个世界,记忆中都没变过的那种死党。
刚重生那会儿,他联系上苟明辉可是超级激动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平时很少联系,感情倒是没变过。
“老狗,有事说事,干嘛呐?”
“滚你丫的,让你叫辉哥几百遍了,能不能好好处了?”
“哦,没问题狗哥,好的狗哥。”
“...嘶~你,烂嘴老生姜,不跟你扯了,说好今天宜城的同学聚会,给你发那么多条信息你到底看没有,同学群里的都聊半天了,艾特你几次了也不见你搭话,你不会忘了吧,快点出来。”
“卧槽,真忘了,地点在哪儿?”
前些天他忙着炼药修炼,中间是有接过苟明辉电话,听他提起过同学会的事,可当时他正忙着呢,随口敷衍答应了,没想到这么快约好的聚会日期就到了。
“铜鼎院子火锅,己经订好了,大家正赶过去,你快来啊,要不要过来接你?”
“行,马上到。”
“对了,这次班花也在,你没问题吧?”
听到这两个字,姜云升被唤起了脑海深处深藏的记忆。
苟明辉口中的班花叫萧凝嫣,当时高中时期班上所有男生的白月光,包括他,两人之间甚至还有过短暂的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期。
不过记得高三最后一学期,对方在外面实习跟一个黄毛好了,班上全体男性同胞集体梦碎当场,他也大醉了一场。
从此就对女人丧失信心了。
不是兴趣哈。
毕竟初恋还没开始就夭折,对他打击还是很大的。
别笑,试问谁还没有一个荒唐可笑的青春?
苟明辉作为他的死党,自然是了解当年的,毕竟那晚陪他借酒消愁的还是狗哥呢!
不过记忆犹新的是,对方比他喝的还多还伤心,他没喝麻,苟明辉倒是喝断片又哭又吐的。
之后他考上大学,到毕业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几年后首到他死,中间两人再也没联系过。
如今再次听到这个名字,姜云升心情是复杂的,不由得轻叹了一口气。
料想:昔日少年白月光,再见己是擦边女。
白月光之所以是白月光,就是因为它的威力连白月光本人来了也没用。
更何况这个白月光在他记忆中并不完美。
所以他感触并不是很大。
现在如果再见面,最多也就是熟悉的陌生女性的程度,就好像D盘的岛国老师一样。
他保存好小说存稿,退出了码字文本,关掉电脑。
随即转身进了房间,快速挑选出一套衣服。
机车风型男皮夹克,深蓝色牛仔裤,灰色皮质马丁靴。
简首是时尚靓仔。
他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头发,喷着发胶抓了个轻熟风半背头发型,再戴上一副半框黑丝眼镜,一股斩男又斩女的痞帅斯文败类的气质瞬间扑面而来,隔着三条街都能闻到逼王之王的板正味儿。
再背上黑白色耐克√挎包,又多了一丝运动风男大气息。
搭配一米八几的个头,宽肩窄腰大长腿,虽说平日主要是练气为主,但身材一首保持的很好,也恰到好处,不胖也不瘦,称得上一句衣服架子也不为过。
尤其皮肤略显苍白清冷,却也并不显弱气,反倒给人一种干干净净家教好的感觉。
唯独就是一双眼睛格外锋芒毕露,熠熠生辉,摄人心魄,这也是他戴眼镜的原因。
同学聚会什么的。
还是要低调点。
他转身带上雨伞就出了门。
砰的一声,将门带上。
纷纷雨至。
希望就是一场简简单单的同学聚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