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笑的这么明显吗?”
“嗯,很明显,”南流景也忍不住笑了几声,“不过,我真的不会,我小时候从来没有听过儿歌。”
“没事,我教你唱呀~”
“……这才是你的真正目的吧。”
“嘻嘻!”
常明月不禁感叹,她今天真的是多巴胺上脑了,居然敢对老板这么说话。
她只在爸妈和闺蜜面前这么无理取闹过。
算了,管他呢,就让她放肆这一次吧。
希望老板不要生气。
就算生气也千万不要扣她的工资。
但出乎意料的是,南流景居然十分好脾气的配合道:“好,你教吧,我准备好了。”
不是吧,老板这么好说话?
常明月有些惊讶。
她刚才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居然当真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老妈小时候只给她听英语,她也不会唱儿歌啊!
“可以开始了吗?”南流景见她这边迟迟没有动静,有些疑惑。
“可、可以开始了!”
要唱什么好呢?常明月大脑飞速运转。
一段熟悉的旋律在脑海中响起,常明月不假思索的将其唱了出来:“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河上飘着柔漫的轻纱……”
《喀秋莎》是她从小听到大的一首歌曲,也算得上是她记忆中的儿歌吧。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这首歌她已经听过无数遍了,也唱过了很多次。
但不知为何,她现在莫名感到了几分难以言明的不自在。
“勇敢战斗保卫祖国,喀秋莎爱情永远属于他……”
歌词中,一个名叫喀秋莎的女子给她远在边疆战斗的爱人送去祝福。
这是一首军歌,同时也是情歌。
她选择唱这首歌,倒并不是因为对南流景有什么想法。
她只是觉得,身为对方名义上的妻子,为一名英雄送去祝福是很正常的事情。
只是,心中那种怪异的感觉愈发强烈了是怎么回事?
一曲唱罢,她笑问,“怎么样上将,学会了吗?”
“学会了,只是……这似乎不是儿歌吧?听起来倒更像是情歌。”
听着对方欲言又止的语气,常明月微微挑眉。
哟,以老板的情商,还能听出来这是情歌啊?
她忽悠说,“它确实是情歌,同时也是军歌,但这并不妨碍它是儿歌呀!”
南流景:似乎,有道理。
他有些不确定的问,“你小时候真的听这个?”
“是啊,怎么了?”
“虽然我知道不同星球之间的文化存在巨大差异,但我还是觉得你们那里的儿歌很……前卫。”
常明月捂着嘴差点笑出声,“这不是重点,上将,你刚才说已经学会了,那现在该你唱给我听了。”
对方十分无奈,“我不会唱这种类型的歌,部队里的军歌我倒是会一些,要不我给你唱军歌?”
“hello?你还记得我让你唱歌的初衷是哄我睡觉吗?我本来还有点困意你一嗓子军歌直接能把我吓清醒了OK?”
南流景想了想,“我让管家给你拉小提琴,怎么样?”
“可是管家也没听过《喀秋莎》,我还得再给他唱一遍,要是管家年纪大了听一遍没记住,我还得再唱好几遍,多麻烦啊。”
而且更重要的是,她怎么能大半夜的让一个老人家起床给她拉小提琴呢,打工人何必为难打工人!
南流景思考了片刻,突然说道,“请稍等一分钟。”
电话那边,南流景的脚步声匆匆走远,然后从远一些的地方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常明月把脸埋在枕头里,思索着自己是不是有一些……恃宠而骄?
噫,什么‘恃宠而骄’,真见鬼,她怎么会想到这种奇怪的词!
应该说,她身为一个有着有趣灵魂的打工人,仗着老板脾气好情商低,就肆意的得寸进尺。
没过多久,南流景的脚步声又渐渐走近。
“好久不练,希望没有手生。”她听到了他自言自语的声音。
“他想干什么?”她有些好奇。
但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问题的答案。
她听到了一阵悠扬的音乐,像是微风,又像是潺潺流水,从手机